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

中國稅簡介簡介 (十) - 出口貨物退(免)稅基本概念 - 案例 (二)

案例二:  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,本月外購原材料、動能費等支付價款600萬元,支付進項稅額102萬元,本月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價格100萬元,本月內銷貨物銷售額500萬元,自營進料加工複出口貨物折合人民幣金額600萬元(按離岸價計算),該企業內、外銷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17%(非應稅消費稅品),複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為15%。假設上期無留抵稅款,本月未發生其他進項稅額。則,該企業本月應納或應退增值稅額及相關相關賬務處理如下:



Dr.
Cr.




1.
原材料等科目
6,000,000


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
1,020,000


銀行存款

7,020,000
外購原輔材料、備件、能耗等




2.
原材料
1,000,000


銀行存款

1,000,000
免稅進口料件




3.
應收外匯賬款
6,000,000


主營業務收入

6,000,000
產品外銷時




4.
銀行存款
5,850,000


主營業務收入

5,000,000

應交稅金--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

850,000
內銷產品








5.
產品銷售成本
100,000


貸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轉出)

100,000
月末,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
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=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×人民幣外匯牌價(徵稅率-退稅率)-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=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×人民幣外匯牌價×(徵稅率-退稅率)-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×(出口貨物徵稅率-出口貨物退稅率)=600 ×(17%-15%-100×(17%-15%=10(萬元)




6.
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
應納稅額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=85-102-10=-7(萬元)
由於應納稅額小於零,說明當期“期末留抵稅額”為7萬元。




7.
應收出口退稅
70,000


應交稅金 - 應交增值稅(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)
680,000


應交稅金 - 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

750,000
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
免抵退稅額抵減額=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×出口貨物退稅率=100×15%=15(萬元)
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-免抵退稅額抵減額=600×15%-15=75(萬元)
當期期末留抵稅額7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75萬元時
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期末留抵稅額=7(萬元)
當期免抵稅額=當期免抵退稅額-當期應退稅額=75-7=68(萬元)100×15%=15(萬元)
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-免抵退稅額抵減額=600×15%-15=75(萬元)
當期期末留抵稅額7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75萬元時
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期末留抵稅額=7(萬元)
當期免抵稅額=當期免抵退稅額-當期應退稅額=75-7=68(萬元)




8.
銀行存款
70,000


應收出口退稅

70,000
收到退稅款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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